唐森:保障管道安全 需要提高崗位安全意識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唐森 時間:2018-11-29 閱讀:
5年前的11月22日,青島東黃輸油管道泄漏原油進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閉空間的暗渠內油氣積聚遇火花發生爆炸,造成63人死亡, 15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 172萬元。
大到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小到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大小生產活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而生產事故依舊時有發生,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們深刻反思。分析這起重大事故,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管理者或操作者沒有遵守法律規章,過于麻痹大意所造成的。結合我們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對于實驗設施設計、建設以及日常安全檢查、設備檢測、維修維護、安全評價、隱患治理等都有明確規定。即便如此,違反實驗室安全規程的事件不在少數,雖然很多行為并沒有引起嚴重的后果,但隱患終究存在,其時間效應不容小覷,日積月累,可以逐漸演變成為事故風險,當各類誘導因素出現,事故便一觸即發。
如此看來,正是人的不安全行為,不遵從各項安全規定造成了大大小小的事故。從這個意義講,政府以及企業在制定各項安全法律規章的同時,應該相應的開展周期性系列安全講座及安全知識測試,不斷提升企業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設置較高準入門檻,養成安全習慣和行為,時刻保持警惕,杜絕麻痹大意。事故的發生不排除一系列偶然因素的影響,因此,定期按照規章制度開展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也是一項十分必要的工作。
其次,事故一旦發生,必須嚴格依法按章執行處理及懲治。徹底排查事故原因,妥善處理善后工作,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在很多人看來,法律規章的懲治會在自己的人生履歷上劃上不可磨滅的印記,但是事物都是具有兩面性的,小到實驗室隱患大到施工現場事故,沒有法制規章的懲治,沒有犯錯后的失誤總結,錯誤就顯得毫無價值。因此,對于個人而言,轉變心態,承認錯誤,學會不斷從事故中汲取經驗,總結教訓,讓自己變得成熟起來。凡事要想的全面,安排具體,落實到位,這樣才能管理好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絕事故的發生。
總而言之,對于執法者和管理者而言,應該制定和完善法律及規章制度,嚴格執法、依法管理。對于我們廣大學子,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時刻牢記所處行業的安全法律規章,身處實驗室,就應該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安全規章;身處施工現場,就應該嚴格遵守現場施工規范和國家各項法律規章,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養成安全好習慣。
作者:唐森,23歲,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油氣儲運工程專業在讀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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