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役管道與其他工程相遇關系的管理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么惠全 時間:2018-6-29 閱讀:
么惠全
中石油西氣東輸管道公司
2013年11月22日東黃輸油管道發生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2014年6月30日大連新大一線輸油管道發生泄漏燃燒事故,兩起事故均因輸油管道發生泄漏,原油流入市政管網系統,在半密閉空間內形成油氣混合物后,遇到火源發生爆炸燃燒事故。
有效防止此類事故的發生,必須從外部和內部兩方面采取措施。外部主要包括預防第三方施工給管道帶來的風險、與地方政府建立的高效溝通及應急機制、與相遇工程管理單位建立的互保關系。內部則指管道企業對管道隱患排查與治理、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等。管道企業、地方政府、第三方單位均應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
1 管道企業的主體責任
1.1 建立第三方施工管理流程
除管道企業及其委托的內部建設施工外,其它在管道中心線兩側一定范圍內開展的各種工程施工均可視為第三方施工。應從實際出發建立第三方施工管理流程。
強化信息收集。第三方施工雖具有突發性的特點,但施工之前都是有跡象并可以提前獲知的。因此強化信息收集,通過各種方式、途徑獲取所需要的第三方風險信息,對于預防事故發生至關重要。管道企業應建立第三方風險信息收集制度,明確各級管道管理人員、巡線員、信息員信息收集的工作界面,做到信息在傳遞過程中無縫隙連接,并確保施工前信息收集率達到90%以上。
當管道企業獲知第三方施工風險信息時應立即核實,對確認為有效信息的提供者給予獎勵。在施工工程處于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設計階段時,管道企業提前主動與對方協商,提出管道保護的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
有條件的企業應對第三方施工風險進行評價,并按照風險分級情況采取相對應的管控措施,不同的施工階段采取的措施也不盡相同。
實施分類管理。從大連“6.30”事故等事故案例來看,第三方違章施工已成為油氣管道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企業應在管道沿線設置快速服務熱線,負責接收各類施工信息,并按施工的規;蛐再|將其分為大型、中型、小型等類型。
大型施工。管道企業應要求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管道保護方案,并協助施工單位依法向地方政府報送施工方案和管道保護方案進行審批。中型施工。管道企業與施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管道保護方案,積極協助其依法報送施工方案和管道保護方案進行審批。小型施工。管道企業可主動向對方提供成熟的管道保護方案及時處置,協助對方快速通過管道。
對于數量眾多且風險可控的中小型第三方施工,管道企業可與地方政府溝通協商,取得其施工方案和管道保護方案的審批授權,在滿足管道及附屬設施安全的前提下,優化施工方案審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特殊情況下,第三方施工單位(個人)作業中保護管道確有困難的,管道企業可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給予適當的支持。所有已經批準的第三方施工,管道企業均應全過程監督。
嚴控施工現場。將第三方施工管理現場劃分為嚴控區、實控區及預控區三類。管道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嚴控區,嚴禁機械開挖。除按照第三方施工管理“六步法”要求外,還應組織監護人員24小時進行現場監控,杜絕發生野蠻施工、違章施工。
在施工挖掘作業開始前,管道企業應采用管道檢測設備探明管道和光纜走向及準確位置,人工挖掘探坑驗證。在嚴控區范圍內設置警戒帶,標明管道走向和位置,主動幫助工程與管道交叉段優先施工通過。
1.2 整治相遇處管道隱患
持續開展與管道交叉(并行)等易受人為傷害管段的基礎信息和安全隱患普查。包括:市政管網、公共設施、等級公路、鐵路、油氣管道及高壓輸電線路等的雙方工程情況、相互位置、產權歸屬、運行年限、檢修應急預案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并將普查情況報送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備案。
管道企業對持續排查發現的高風險隱患,應立即治理。如自身排除確有困難的,應向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并請其協調排除或組織排除。在徹底消除隱患前,管道企業需采取臨時措施和制定防護方案。
1.3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日常維護。完善相遇處管道地面標識,及時修復已損壞或模糊不清的標識,加密高風險區域的警示標識,確保管道標識清晰完好。
將相遇處管道作為重點巡護管段,特殊時期和春秋施工高發季節加密巡護,線路管理人員和站隊長定期進行現場巡查。攜帶可燃氣體檢測儀或紅外成像儀等設備定期檢測管道周邊、相關建筑物、城市地下管線閥井、窖井內的天然氣濃度。對發現有天然氣濃度的區域,應沿此區域向外擴展探測,查找天然氣竄氣蔓延的邊界,尤其要對敷設有套管的管線井給予特別關注。
對相遇處管道進行漏點檢測,若發現漏點,立即進行開挖檢查、外防腐層補傷,并對腐蝕原因進行分析,從中找出原因及時消除隱患。同時,查找對方管道滲(泄)漏情況,若有滲(泄)漏點需采用涂料對其進行整體封堵。
工程措施。對相遇處一定范圍內的管道采用復合塑料U形槽板上下扣合密封連接,對兩端進行封堵后,將交叉段天然氣管道與排水管進行隔離,并從槽板一端引出一根排氣管到地面,防止泄漏的油氣進入市政管網系統進而引發事故。
內外檢測。對相遇處管道進行外檢測工作,利用檢測設備檢測管道外防腐層缺陷,并判斷陰極保護的有效性。同時,給出管道外防腐層性能綜合評價及修復建議、陰極保護系統整改及交直流干擾排流措施建議等。
對相遇處管道進行內檢測工作,掌握管道的內外腐蝕狀況、焊縫缺陷、裂紋等信息,按照缺陷的嚴重程度給出管道修復建議,以此作為管道維護的重要依據。
管道改線。在管道周邊環境(包括地下設施)發生重大變化或管道自身存在重大風險時,采用常規的保護措施風險高、施工難度大,應采取改線的方法對該處管道進行治理或保護。
1.4 建立企地溝通合作機制
管道企業應與管道沿線各級政府部門建立管道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管道事故應急響應機制,定期匯報工作,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對管道保護工作的支持,將管道保護工作納入地方規劃。
同時,管道企業應主動向地方政府部門報備管道基本情況、管道事故應急預案、高后果區信息等資料,并配合地方部門做好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聯合開展演練活動,實現企地有效聯動。管道發生事故,管道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所在地政府部門報告,在政府統一指揮下及時有效采取設置警戒區、封閉道路、通知疏散人員等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1.5 與其他工程單位的合作
當其他工程管理單位與管道發生相遇關系時,應及時送達安全告知書或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告知對方管道位置關系,法律禁止的行為,約定建立相遇處雙方巡護制度,發現隱患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定期交流維修和改擴建等施工作業計劃,彼此形成有效的合作機制。
2 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
2.1 推進《管道保護法》宣傳貫徹地方政府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應利用多種形式,宣傳管道安全與保護知識,使管道沿線各級政府相關人員、建設施工單位、沿線單位等,廣泛準確理解《管道保護法》,認識管道安全的重要意義,增強管道沿線群眾保護管道、遵守管道保護法的意識。
2.2 依法審批特定施工相關方案
對于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申請,地方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依法履行審批職責,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協商確定施工作業方案和管道保護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議。協商不成的,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單位、部門的技術專家進行安全評審,做出是否批準作業的決定。
2.3 組織消除重大外部隱患
管道企業在自身排除外部安全隱患有困難時,應當向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協調管道外部隱患排除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規認定為違章占壓或危害管道安全的違章施工等構成管道外部安全隱患的事實,協調事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及時消除隱患。
2.4 協調確定合理的管道路由
管道建設選線方案與其他建設工程(特別是地下設施)相遇且安全距離不足時,管道企業應主動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匯報,確定合理的管道路由,并制定防護方案,從源頭上杜絕安全距離不足隱患。當城鄉規劃與管道相遇或發生沖突時,規劃部門主動與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溝通,管道企業也應及時向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匯報,由管道保護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地方政府規劃部門、市政部門、城建部門等加強溝通與協商,成立地下管線綜合管理機構和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2.5 檢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對管道企業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管道企業自行組織無法消除對管道安全生產構成威脅的外部施工或行為,應及時向安監部門報告,安監部門應依法消除、制止這種行為,必要時采取掛牌督辦的形式加大管道保護力度。
2.6 依法查處破壞管道行為
公安部門偵查破壞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對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加大對破壞管道行為的防范和打擊力度。公安部門應利用管道保護聯席會議的形式開展管道保護工作,必要時采取部際掛牌督辦的方式加大管道保護力度。
2.7 強化應急處置和指揮調度
地企通過聯合開展管道泄漏事故應急演練,檢驗應急方案的可靠性,提高雙方處置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和協同作戰能力。
3 第三方應履行的義務
3.1 施工單位應履行的義務
施工單位應提前主動與管道企業進行溝通,了解掌握管道信息及安全防護要求。在施工作業開始前,依法向管道所在地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與管道企業簽訂管道安全保護協議。施工作業批準后,施工單位要提前告知管道企業施工的開工時間、重要施工節點,并嚴格按照管道保護方案和安全保護協議實施管道保護措施。
按照管道保護法關于“后建服從先建”的規定,后開工或后批準的建設工程方應承擔由增加防護設施而增加的費用,繳納第三方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監護費、管理費等費用,用于新增防護設施、支付施工現場臨時監護人員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3.2 其他工程單位應履行的義務
其他工程管理單位應與管道企業簽訂安全協議,清楚掌握其管理工程和在役管道的位置關系、法律禁止的行為,發現隱患時及時通知管道企業,及時告知檢測、維護、維修、搶修和改擴建等施工作業計劃。特別是管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配合管道企業應急搶修。
(作者:么惠全,中石油西氣東輸管道公司總經理助理) 工作探究
2014年第5期(總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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