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龍:油氣管道高后果區安全管理淺析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王小龍 時間:2019-5-10 閱讀:
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
近年來,隨著“一帶一路”戰略實施,西部管道途經省區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項目新一輪投資建設已然興起,勢必會帶來管道沿線高后果區的增加。據統計,公司所轄16 253千米管道,存在管道高后果區1 085處,其中人口稠密型占比70%。加強管道高后果區管理,保障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正在成為管道企業和政府的共識和行動。作為一位長期在祖國西部工作的管道保護工作者,結合企業實際,談一談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2014年至今,西部管道公司所轄的西二線、西三線、阿獨線、王化線等9條管道出現多處地區等級升級,僅鄯烏輸氣管道就因為高后果區升級等原因進行了5處搬遷改線。澀寧蘭天然氣管道青海省海東段因新區開發建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共計4段總長度52.4千米的管道和3座閥室改遷新建。蘭州—定西輸氣管線還未投產就因為高后果區隱患被迫改線,給管道自身的安全運營和沿線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很大壓力。
窺一斑見全豹。西部管道尚且如此,處于經濟發展、城鎮化建設更快的中東部管道高后果區管理的形勢和壓力可想而知。究其根源,有管道企業、政府社會和法律法規等三方面的原因。
就管道企業而言,一是設計階段路由優化設計不足、城鎮化建設因素考慮不充分,造成某些管段“先天不足”,建成之日就是高后果區形成之時。二是管道運營期管控不力,管道巡護和管道保護等力度不夠,造成管道高后果區形成前期排查不到、中期攔阻不住、后期清除不掉。三是管道自身屬性,決定了它一旦建成就會像公路、鐵路等線性工程一樣,會形成自身的安全距離要求,將管道沿線土地割裂成不同條塊,影響土地的整體利用和后續開發。但管道又沒有像公路、鐵路一樣進行永久征地,政府和居民保護管道的動力不足,也容易“打擦邊球”。
就政府社會而言,一方面,在地方經濟發展和招商引資的壓力下,地方政府不希望因管道保護而影響項目開發和城鎮化發展。另一方面,政府在進行規劃和土地審批時,和企業對接不夠,對管道安全保護的具體要求考慮不足。
就法律法規而言,一是法律依據尚不充分,目前政府部門認可的是管道保護法規定的中心線兩側各5米范圍,至于管道高后果區排查要求的200米安全間距,只是國標企標的規定,權威性不夠。二是法律之間缺少銜接,實際工作中常常出現你講你的管道保護法,我講我的土地法、物權法等。管道企業要么為對方違章建筑拆遷買單,要么被迫換管改線。三是管道敷設屬于臨時性用地,目前一些地方補償費用已超過征地費用,但管道土地權利仍然未得到應有的保障,管道地役權還沒有得到施行。管道企業樹大招風,依然是很多人眼中的“唐僧肉”。四是西北四省區還沒有制定管道保護法實施細則,影響了法律的貫徹落實。
管道高后果區的出現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必然結果。只有政府和企業同時發力,加強合作,才能從根本保障管道高后果區的安全運行。
首先,應解決好管道法與土地法、物權法之間的銜接,積極嘗試采取管道地役權等方式保障管道土地 權利。地方政府應加快制定和完善管道保護條例,進一步明確油氣管道的安全間距、地方規劃統籌管道保護等重大問題。加大管道保護力度,追究違章占壓行為的法律責任等。
其次,加強政府和企業在管道設計、建設和運營各個階段的參與合作。確保建設期充分結合地方經濟發展和城鎮建設規劃,路由盡可能避開人口稠密區和環境敏感區。嚴格監管,協同保護。地方政府制定與管道相關的重大項目規劃、重要項目審批、公路鐵路改擴建時,應提前告知管道企業,明確管道保護紅線。
再次,在管道沿線選取重點高后果區作為試點,建立地方政府領導和管道企業負責人雙方參與、共同掛牌的“區長制”,協同研判風險、制定方案、掛牌督辦、聯合演練,確保風險可控。
最后,管道企業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及時組織高后果區排查與現場檢查,重點檢查管道與其他地下構建筑物交叉穿越、管道巡護制度、管道地災風險、高后果區三樁管理、陰保管理、事故應急管理等。按照“一區一案”的工作要求,形成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高后果區風險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各級政府部門報備報送。加強管道本質安全的管理。系統開展管道完整性評價,持續開展工程建設期遺留問題整改、管道焊縫缺陷檢測評價,準確識別并有效控制管道泄漏風險。對獨山子香多里小區等人口稠密區和北大河水源地、黃水溝河等環境敏感區實施重點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作者:王小龍,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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