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限制在管道周邊修建居民安置點
來源:《管道保護》2022年第5期 作者: 時間:2022-10-8 閱讀:
讀者來信:
我們鄉處于山區,為了改善山里農民居住條件,準備在山腳下修建居民點進行搬遷安置。由于居民點離一條天然氣管道比較近,遭到了管道企業的反對,以致遲遲無法開工。請問土地是村集體的,我們在上面修建居民點為什么不允許,有法律依據嗎?
答: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修建下列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物、構筑物與管道線路和管道附屬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
(一)居民小區、學校、醫院、娛樂場所、車站、商場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二)變電站、加油站、加氣站、儲油罐、儲氣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經營、存儲場所。
前款規定的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應當按照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確定。
管道保護法做出上述規定出于以下考慮。
(1)石油天然氣管道是運輸易燃、易爆危險介質的高壓系統,在高效運輸的同時,也存在著因各種原因造成管道失效引發的安全和環境風險。為降低管道失效風險,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管道失效的可能性,減少人類活動對管道的干擾,降低自然災害和第三方損害等人為因素對管道造成的損壞;另一方面要保證管道失效后的影響后果受控,避免極端事故狀態下出現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
(2)在管道運行過程中,管道線路一旦發生泄漏,處理不當或在介質爆炸極限范圍內遇明火,會引起爆炸。而居民小區、學校、醫院、娛樂場所、車站、商場等均是人口密集場所,如果不執行國家有關設計規范的強制性距離要求或者安全防火規范的強制性安全防火間距要求,一旦管道失效爆炸起火,則會導致大量人員傷亡,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帶來重大威脅和損失。居民點屬于人口密集場所,因此與管道線路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要求,以便在處理突發事件中有緩沖的地帶和時間。
綜上所述,管道企業對你們在天然氣管道旁邊修建居民點提出了反對意見是有法律依據的,也是為了保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法律要求,居民點與管道之間的距離,應當滿足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又要遵循節約用地的原則。至于多少比較合適,建議與管道企業溝通,對設計方案進行安全風險評價,并做出最終決定。
(北京管道公司管道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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