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油氣管道通過水源地保護區的合法性分析
來源:《管道保護》2022年第1期 作者:王江宇 尚玉杰 施昊彤 時間:2022-2-9 閱讀:
王江宇1 尚玉杰1 施昊彤2
1.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國家管網集團山東輸油有限公司
油氣管道建設必須以合法性為底線。如水源地保護區是法律規定嚴格保護的一類區域,管道工程前期設計應加強其性質識別、范圍定位,征詢主管部門意見,確定采取通過或繞避方案等以保障工程的合法性。
2017年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按照上述規定,新建管道工程禁止通過一級水源地保護區但可以穿越二級水源地保護區。對于管道建設在前、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在后的情況,應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一級水源地保護區內的已建管道工程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目前新建油氣管道在設計階段普遍執行《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于一級水源地保護區堅決予以繞避,這其中包括對地表一級水源地采取非開挖穿越的情況也不允許發生;對于二級水源地保護區原則上也予以繞避,除非經過管道路由唯一性的論證,才允許以非開挖方式通過。
2015年中俄東線管道工程設計階段擬于遼寧省興城市沙后所鎮西北4.8 km處仙靈寺村穿越煙臺河,穿越軸線與2010年建成投產的秦沈線(秦皇島—沈陽天然氣管道)并行,位于已建秦沈線西側約160 m處。該方案穿越了2011年設立的煙臺河水源地保護區,穿越長度總計2.6 km,其中通過一級水源地保護區0.28 km、二級水源地保護區2.32 km。先于煙臺河水源地保護區設立的京哈高鐵、京哈高速公路、秦沈線天然氣管道均穿越了煙臺河水源地的一級和二級保護區,但煙臺河水源地保護區設立以后,中俄東線再穿越該水源地保護區就存在違法情況。為了保證工程的合法性,最終路由選擇了對于地方規劃發展、土地集約利用、管道工程安全均無優勢的繞行方案,從煙臺河下游完全繞避該水源地的一級和二級保護區。改線方案如圖 1所示。
圖 1 中俄東線穿越煙臺河水源地保護區示意圖
針對這個案例有如下思考和建議。
第一,《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是為了保護水源地保護區內的飲用水源不受污染。油氣管道工程與公路、鐵路、電力線路等線性工程類似,對于水源地保護區僅是借道通過,在不設站場、閥室的情況下,無實質生產行為,也無污染物排放。管道工程與工廠、住宅、醫院等有三廢排放的項目以及使用農藥化肥的農業項目有明顯區別,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第二,油氣管道工程穿越方式多樣,可采取定向鉆、頂管、鉆爆隧道等形式以非開挖方式從地下穿越水源地保護區,因而可以避免開挖施工時造成水源渾濁度的暫時加重。
第三,一級水源地保護區內已經建成的輸氣管道項目擔負著保障能源供應的重要功能,關系人民群眾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簡單依據規定進行拆除,實施難度大且費用高,而且拆除施工反而會造成污染。
第四,對輸油管道和輸氣管道應區別處理。原油成品油如果發生泄漏,會進入水源地地下含水層后主要沿地下水流場向下游方向擴散,對周邊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但輸氣管道輸送介質為天然氣,天然氣本身無毒且不溶于水,即使泄漏也會全部散發至空氣中,不會對水源地保護區造成污染。現行工程設計規范對于輸油管道不應通過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有明確規定,而輸氣管道則沒有類似的規定。
總之,對于油氣管道這種“借道通過型”線性工程穿越水源地保護區的情況應與工廠、住宅、醫院、農業項目等“固定生產生活型”工程進行嚴格區分,不應混為一談。建議經過嚴格論證取消對天然氣管道通過一、二級水源地保護區的限制。
作者簡介:王江宇,1984年生,高級工程師, 2006年畢業于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理信息系統專業,長期從事油氣長輸管道線路設計工作。聯系方式:15903162936,wjywjywjy200320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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