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保護政企警民合作機制探究
來源:《管道保護》2022年第4期 作者:呂勇 時間:2022-8-10 閱讀:
呂勇
西南管道昆明輸油氣分公司
西南油氣管道沿線地形山高坡陡,土地資源緊張,少數民族居多,經濟欠發達。部分地方的發展規劃與管道保護存在一定矛盾,造成第三方施工損壞和違法占壓情況突出,人員密集型、環境敏感型高后果區較多。管道安全運行關系到國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按照中央大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依靠多元主體和社會力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油氣管道保護格局。近年來,昆明分公司認真貫徹管道保護法,通過探索建立“政企警民”管道保護合作機制,提升管道管理水平,保障管道安全運行。
1 合作機制內涵
管道是線性工程,是沒有圍墻的企業,同時也是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工具。根據管道保護法的規定,各級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管道運營企業、公安部門和社會公眾都有保護管道運行安全的責任。管道保護“政企警民”合作機制的建立,就是要以問題為導向,發揮機制的紐帶作用,協調好各方利益關系和工作關系,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形成合力,把法律責任落到實處。
( 1)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管道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了地方政府應加強對管道保護工作的領導,督促、檢查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管道保護職責,組織排除管道重大外部安全隱患。第五條規定了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負責協調處理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管道保護的相關工作。上述規定明確了管道保護的管理體制以及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組織領導作用。
( 2)管道企業。管道保護法第七條規定了管
道企業要依法依規建立企業管道保護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宣傳管道安全與保護知識,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接受政府監督,保障管道安全運行。明確了管道企業對做好管道全生命周期保護工作,保障管道安全運行負有主體責任。
( 3)公安部門。管道保護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損壞管道或者盜竊、哄搶管道輸送、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氣,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上述“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執法主體是公安部門。另外,在處理突發事件時也需要公安部門介入。
(4)社會公眾。 管道保護法第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這里所指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既包括了管道上方土地使用者也包括了沿線企事業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還包括了沿線群眾,所有這些單位和個人都負有保護管道的義務。
2 合作機制的實踐
( 1)政企合作方面。分公司向沿線各級政府提出建立管道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議得到了重視和采納。政府依據管道保護法規定,通過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管道保護工作組織領導,做好部門協作配合,幫助企業排除外部安全隱患,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有力保障管道安全運行。管道企業主動接受政府的領導監督,爭取對管道保護工作的支持,強化隱患排查、整改,建立完善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一年來通過政企合作清理各類違章占壓260余項。
( 2)警企合作方面。分公司定期走訪當地公安部門匯報管道保護工作,共同簽署輸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協議書,加強警企聯防聯治,持續開展警企聯合夜巡、法治宣傳等工作,一年來達到上百余次。有力改善了企業治安環境,破壞事件明顯減少,近年來沒有發生過一起打孔盜油案件。
( 3)企民合作方面。在最大限度防范和控制第三方施工風險、保障管道及光纜安全的同時,支持地方經濟及有關單位的發展。分公司加強與大型施工項目企業合作,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保護協議,做到工程進度與管道安全運行兩不誤。與管道周邊工廠、學校、社區和村委會經常性走訪交流,增進相互理解,保持良好、融洽的關系,讓公眾了解管道保護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在日常生產活動中避免因不當行為而損壞管道,一旦發生泄漏事故,能夠及時避險逃生,減少損失。
3 效果分析和建議
( 1)成效和不足。一是在各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各法律主體法治意識與責任意識得到提升,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各方加強合作,有效預防了違章占壓和第三方損壞,打擊了打孔盜油氣等違法犯罪活動,管道外部環境明顯好轉;三是公眾的參與度有所提升,促進了全社會對管道保護工作的重視。
當前合作機制還面臨著一些挑戰。一是地方經濟發展與管道保護“管地之爭”矛盾不斷加劇,在一些可用土地資源緊張、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建設項目繁多的地區尤為突出;二是企業對外公共關系工作比較薄弱,和政府及民眾打交道的經驗不足;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官員對管道保護重視程度不夠,有的認為管道影響了地方經濟發展,從而對管道保護持消極態度。
( 2)完善合作機制的建議。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管道企業要持續推進各項制度建設,如修訂完善企業安全管理、管道巡護、隱患排查整治、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教育培訓、警企聯防聯治等制度;二是繼續深化政企地合作。改進和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到縣鄉政府匯報管道保護工作,主動加強與地方規劃部門的聯系,提供管道走向圖和有關信息,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占壓和施工挖掘損壞管道;三是加強高后果區管理。從企業主體責任、政府監管責任、地企包保責任制度、高后果區巡查制度、高后果區項目規劃與管道保護協調、責任追究等七個方面將高后果區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作者簡介:呂勇, 1987年生,本科,畢業于昆明學院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管道保護技術二級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從事管道保護及輸油氣管道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聯系方式:15887135997, 6469583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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